怎样理解孔子所说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,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”之说?
人积善与积不善,因也;余庆与余殃,则果矣。又既有余庆余殃,岂无本庆本殃。本庆本殃,乃积善积不善之人来生后世所得之果,当大于余庆余殃之得诸子孙者百千万倍。凡夫不得而见,何可认之为无乎。喻如黑夜不见一切物,不得谓一切物悉皆消灭矣。
约佛法论,从凡夫地,乃至佛果,所有诸法,皆不出因果之外。约世法论,何独不然。故孔子之赞周易也,最初即曰:“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。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”夫积善,积不善,因也;余庆,余殃,则果矣。又既有余庆余殃,岂无本庆本殃。本庆本殃,乃积善积不善之人来生后世所得之果,当大于余庆余殃之得诸子孙者百千万倍。凡夫不得而见,何可认之为无乎?喻如黑夜不见一切物,不得谓一切物悉皆消灭矣。
《新编全本印光大师文钞》卷十第525页 挽回世道人心标本同治录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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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善之家必有余庆,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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